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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日,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在重庆医科大学法医验伤所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法医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协会秘书长詹启奎和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是对近期的司法鉴定投诉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适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是在讨论协会近期收到的4起司法鉴定信访投诉案件时,与会委员普遍认为,近年来我市司法鉴定质量总体是好的,鉴定文书不断规范,但从信访投诉案件反映的情况入看,目前仍然存在有检查纪录不规范、鉴定意见书对分析和判断表述不严谨、鉴定结论缺少数据支持等导致信访投诉的问题,需要引起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高度重视。

    二是在讨论鉴定中可否适用《分级》总则的相关问题时,与会委员认真分析和研究了《分级》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认为《分级》中的条款基本能满足鉴定的需要。对此,专业委员会要求:我市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严格按照《分级》进行鉴定。凡鉴定人涉及适用《分级》总则相关条款的,鉴定机构均应组织集体讨论,切实保证《分级》的准确理解和统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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