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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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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简介

    法医病理学实验室成立于1984年,1988年重庆法医验伤所成立后即开展鉴定工作。始终以“实事求是,科学公正”为原则开展鉴定工作,实验室成立26年以来,为公检法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等提供尸表检验、尸体解剖、病理组织切片检验等鉴定服务, 目前已完成5000余例尸检鉴定工作,无一例明显的错误。

    实验室具有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如切片机、包埋机、脱水机、各种显微镜、扫描电镜等。实验室具有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员16名,鉴定助理15名。

二、鉴定项目

   1、死亡原因:
    死亡原因一般是指导致死亡的具体疾病或暴力。法医病理学确定死因的主要任务在于确认是暴力死还是非暴力死,前者主要有: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以及其他各种物理性损伤等死因;后者主要是由各种疾病引起的死亡,特别是潜在性疾病而发生的猝死。

   2、死亡方式:
   即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确定死亡原因复杂,常须结合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然后作出判断。

   3、死亡时间:
   人体死后至尸体检验时所经历的时间称为死亡时间,也叫死后经过时间。

   4、损伤时间:

    是指从受伤到死亡的时间。

   (1)确定损伤是生前形成(生前伤),还是死后形成的(死后伤);

    (2)若是生前伤,则需推测损伤时间。 
   5、致伤(死)物认定:
   通常所说的致伤物是指引起机械性损伤的器物。广义讲,凡能引起人体暴力性伤害的器物均可视为致伤物。
   6、个人识别
   对于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者的身源。法医病理学根据尸体体征等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可对死者骨骼、牙齿,以及血型、DNA等进行检验鉴定。

   7、硅藻检验

   是验证是否为溺死的方法之一,对判断生前溺水或死后抛尸入水有重要意义。

三、送检须知

   (一)委托方式

      需行尸体解剖,明确死因的鉴定,需由医患双方(或医疗调解委员会/卫生局)、公安机关等出具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病历以及影像学资料等并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需送检病理组织、蜡块、显微镜切片的鉴定,需由司法机关出具委托书并与我所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二)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尸体腐败和组织自溶给鉴定结果带来的影响,尸体解剖应尽早进行。

    2、尸体解剖只是鉴定的第一步,后续尚需要对组织进行固定、取材、切片、显微镜观察等,所以鉴定时限较长,一般需30—60个工作日,如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或重新取材,需要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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